关于做好我市 2024 年度综合工程专业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
2024-3-21 05:39:52 浏览19次
各有关单位:
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综合工程(包括机械、石油化工、轻工、冶金、电力、纺织、船舶与海洋、生物医药等工程,下简称综合工程)专业职称初定工作,根据《江苏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(试行)》(苏职称(2020)42号),以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关于综合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,并全面落实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在职称评价中进一步破除“唯论文、唯学历、唯资历、唯奖项”不良倾向的通知》(苏人社发(2022)156 号)文件精神,现就2024年综合工程专业职称初定工作通知见附件
相关附件:
1、关于我市2024年综合工程专业职称初定的通知.pdf 298865